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的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或参与制定我县老干部工作的有关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督促检查全县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参与离休干部生活费和医药费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工作;及时提出老干部工作意见和建议,妥善帮助解决老干部“两项待遇”落实中出现的实际困难。
(三)指导和做好新形势下的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组织老干部积极参与县两个文明建设,为石台县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继续发挥作用。
(四)积极开展老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掌握信息动态,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议,积极探索做好新形势下的老干部工作新途径、新办法。
(五)组织老干部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
(六)指导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室)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老干部开展文体娱乐活动,充实丰富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
(七)指导全县老干部部门的自身建设。
(八)负责老干部来信来访工作;负责离休干部荣誉证审核发放工作;负责县处级以上老干部逝世后的登报审批、老干部遗属照顾的宏观指导工作;负责老干部统计和走访、慰问等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机构由 1个行政单位组成,本年人员情况:行政在岗7人,其中:公务员登记 6人,机关行政工勤 1人。
三、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1.部门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老干部局可支配收入83.65万元,全部为预算拨款安排。支出预算83.65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65.65万元,项目支出18.00万元。
2.较上年增减变化及原因:
2016年基本支出比2015年增加7.94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项目支出增加2.00万元,主要是用于关工委开展活动,老年大学日常管理及课时费标准提高。
3.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局机关预算公务接待、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支出11.20万元。
4.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等事项说明:
截止2015年底,老干部局固定资产总额为135.20万元。附件3:石台县老干部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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