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信访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
2、代表县委、县政府受理来信、接待来访;向信访人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3、处理群众给县委、县政府的来信;承办上级党政机关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访中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
4、负责全县信访数据统计、分析以及信访动态的预测、收集、整理和上报。
5、承办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文件的落实情况。负责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处理信访问题,向有关乡镇及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并负责催办督查。
6、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督促涉事责任主体处理去市赴省进京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件。
7、负责全县信访工作理论研究、信访法规宣传和信访干部业务培训工作。
8、负责全县人民群众建议的征集、调查论证和呈报工作,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信访局目前与县委群众工作部合署办公,行政编制 3人,行政在岗4人,退休1人,挂职干部1人。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是:认真接待来信来访;做好到北京和省分流中心驻京以及两会期间、重大节日期间接访劝返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加大救助信访特困人员工作;继续开展县领导信访接待日和县领导带案下访活动;做好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化建设以及县级投诉平台的网上信访,实现信访业务全部网上流转;开展信访业务培训,每季度召开信访维稳会议;群众工作部开展干部“包片联户,服务群众”活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县信访局财政拨款收入61.86万元,支出6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96万元,用于人员工资、退休金的发放,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缴纳、交通补贴以及机构运行经费等支出。项目支出18.9万元,用于保障人员驻京及驻省差旅费、接劝返、县委群众工作部开展工作等。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7年,县信访局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61.86万元,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县信访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96万元;用于人员工资、退休金的发放,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缴纳、交通补贴以及机构运行经费等支出。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7年,县信访局无政府性基金。
五、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县信访局财政拨款收入61.86元,支出6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96元,用于人员工资、退休金的发放,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缴纳、交通补贴以及机构运行经费等支出。项目支出18.9万元,用于保障人员驻京及驻省差旅费、接劝返、县委群众工作部开展工作等。2017年比上年预算减少7.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正常减少8.53万元,原因是人员减少以及住房公积金调整;项目支出增加0.7万元,原因是实行公务交通补贴后,差旅费用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7.4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日常维修(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电费、物业管理费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2016年底,县信访局固定资产总额22.36万元,车辆1部,无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设备和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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