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是全县机构编制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实施意见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督促落实。
(二)负责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县机关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总额分配建议。
(三)审核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方案;审核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机关和县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方案;审核县级派出机构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方案;协调县委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县委部门与县政府部门之间以及县与乡镇、县级派出机构之间的职责分工。
(四)审核乡镇党政机关的机构设置与调整、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方案;审核全县行政机构的设置与调整方案。
(五)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县直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方案;审核全县事业单位的设置与调整方案。
(六)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前置审核工作;承担县直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县级派出机构和全县事业单位编制使用、调整的具体工作。
(七)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开展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承担研究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方案和部门“三定”规定、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方案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政府目标考核工作;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对机构编制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九)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组织人事管理的配合制约机制;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负责全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机构编制审核工作;负责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职责审核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工作。
(十)负责机构编制工作的情况综合、信息交流、干部培训和统计业务等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3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石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2013年度部门决算仅包括本级机关,无事业单位,与预算单位数保持一致。
三、2013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4.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63万元。
四、2013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5.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9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3年度决算41.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决算18.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基本支出。“其他人事事务支出”决算23.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及聘用人员工资等各项支出。
2.“医疗卫生”2013年度决算1.06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1.06万元,主要用于本级机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3年度决算3.27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3.27万元,主要用于本级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附件:县编办2013年部门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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