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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供销社2015年预算情况

阅读次数: 作者:管理员 信息来源:系统 发布时间:2015-04-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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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供销社2015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本部门机构是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二块牌子一套人马。一是石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二是石台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社。本年度机构和人员增减变化情况:

事业编制9人,事业在岗9人。

二、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石政办[2002]54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党委、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方针、政策。

(二)研究制定全县供销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社的组织建设。

(三)引导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参加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综合项目开发,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四)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供销社体制改革,改善经营管理,坚持开放办社,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联合与合作。

(五)负责本系统废旧物资回收,烟花爆竹专营等特种行业的管理和协调。

(六)做好茶叶、蚕茧、棉花等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管理工作。

(七)指导、帮助全县供销社企业发展对外贸易,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八)监管县级供销社社有资产,对社属企事业单位行使出资人职能。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2015年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安排情况

2015年主要工作安排是:

一是坚持“发展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进一步深化机构改革和体制创新。

二是积极推进“新网工程”建设,重点抓好农资、烟花爆竹、废旧物品回收和电子商务进农村等网络建设。新建基层社2家。

三是支持为农服务的办社宗旨,以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规模化和农产品品牌化为目标,大力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创建3-5家省级示范专业社。领办和自办农民专业合作社5家。

四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为重点,努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重点解决好改制企业留守人员和机关聘用人员的清退问题。

四、2015年部门(单位)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度本部门可支配收入118.64万元,其中预算拨款安排118.64万元;支出预算118.64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118.64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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