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立足自身职能,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系统化、标准化推进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建设,力求实现环境监管效能提升与企业守法经营、绿色发展的双赢局面。
第一步:事前明规则、优计划,筑牢规范检查“基础桩”
一是坚持清单管理,明晰检查边界。召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部署及调度会议,严格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全面梳理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事项,建立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制度,制定并动态更新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方式、检查频次等要素并向社会公开,从源头上杜绝随意检查、重复检查。
二是强化计划统筹,减少检查频次。严格执行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制度,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基本手段和普遍方式。结合市级年度检查计划,整合各类检查任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截至目前,与2024年同期相比行政执法检查次数下降31.7%。
三是推行自查整改,落实企业主责。积极引导和督促企业开展生态环境守法合规、环境安全隐患的自查自纠工作,建立企业环保“一本账”,对近三年守法经营无违法行为记录的企业,在无举报、无异常情况下,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推动企业由被动接受检查向主动守法转变。
第二步:事中严程序、提效能,用好规范检查“度量衡”
一是严格程序规范,保障合法公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检查前通过“皖政通”平台申报审批综合查一次工作任务单,入企检查主动出示检查码、执法证件以及检查通知书;检查中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全过程记录,确保检查行为可回溯、可追溯;检查后及时向企业反馈结果,告知其权利义务。确保每一次检查都程序合法、事实清楚、依据充分。
二是强化科技赋能,提升检查精度。积极运用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用能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手段,逐步构建“远程监测+大数据分析+精准执法”的智慧监管模式。减少现场检查的频次,提高问题发现的精准度和及时性,实现“无事不扰”与“无处不在”的有效结合。
三是注重帮扶指导,践行执法为民。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组织开展企业排污许可规范、危险废物管理等业务培训,提升企业环保意识和管理水平。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对于非主观故意、首次轻微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环境违法行为,优先采取提醒、劝导、指导、约谈等柔性方式,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共计免于行政处罚56.8万元。同时主动提供环保政策和技术咨询,帮助企业解决环境治理难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第三步:事后强监督、促公开,树立规范检查“风向标”
一是健全回访机制,强化行为监督。建立涉企执法检查回访制度,通过电话随访、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企业对检查过程、检查人员廉洁自律情况的评价,收集意见建议。将回访结果纳入执法人员绩效考核,倒逼执法行为持续规范。
二是深化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除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及时在政府网站等平台公开行政处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等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规范,提升执法公信力。
三是持续评估改进,完善长效机制。定期对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规范性、实效性进行评估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检查事项清单、工作计划、程序标准和监督机制,形成“计划-执行-反馈-改进”的闭环管理,推动规范化检查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通过实施“三步走”工作法,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有效规范了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提升了执法监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减轻企业合规成本,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供了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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