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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00:0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石台县税务局 字体:[ ]

国家税务总局石台县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石台县税务局”(https://www.ahshitai.gov.cn/OpennessAnnualReport/show/4304.html)的政务公开栏目中查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石台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台县仁里镇金钱山北路446号,电话:0566-6028355,邮编:2451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石台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委、县政府和池州市税务局工作部署,不断优化公开服务,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监督保障工作,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石台县税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主责主业,聚焦中心重点,紧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要求,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568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石台县税务局分别在相关办公地点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开通了门户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1年,石台县税务局办公室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未收取政务公开有关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单位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细化工作任务。严抓信息公开质量,结合税务工作特点,完善对外信息发布审批机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做到信息发布与保密审查同步运转。及时调整和更新本机关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严格按照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和公开层级规范操作。规范网站信息发布流程,指定专人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信息报送、实时更新等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会议要求,结合县税务局工作实际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完善集约化平台建设。我局无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政府集约化平台和省税务局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栏目进行,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及时对我局的政府信息进行更新维护,保证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实效性,同时高度重视回应群众关切工作,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矩阵效应。

(五)监督保障情况

召开专题会议,研究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将年度工作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积极参加市局和县政府举办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组织系统内全体干部学习。根据县政府测评反馈的问题,逐项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开展3次政务公开自查,暴露出的短板及时整改。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规范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以来,石台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意识不强,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三是政府公开考核不严。  

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增强公开意识。把政务公开纳入公务员培训项目,加强对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保密审核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二是提高解读质量。聚焦纳税人需求,站在纳税人缴费人角度考虑问题,增强政策解读可理解性,可接受性。进一步拓展解读方式,提高解读的生动性、多样性、贴近性。三是加强考核监督。以问题为导向,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强化工作监督与调度力度,及时掌握政务公开网站的动态情况,全面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石台县税务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