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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指导下,我镇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等有关文件精神,健全领导机制,完善公开制度,对照县级测评结果不断优化公开内容和信息质量,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镇围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发布各类信息359条,点击量41440次,其中户籍管理领域17条,应急管理条,重大建设项目8条,安全生产5条,农村危房改造9条,生态环境3条,公共文化服务7条,公共法律服务14条,救灾6条,食品药品监管8条,就业创业18条,财政资金21条,社会保险14条,社会救助38条,社会保障32条。重点围绕群众聚焦的主要信息进行依规公开,坚持让群众方便查询、充分了解,并根据群众反馈的意见建议,及时更新和充实政务信息公开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围绕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目标,加强信息公开属性源头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依法依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建立联络员制度,强化信息的审核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在主动信息公开中,充分利用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高效、便捷优势,将群众关心的政务信息主动及时的对社会进行公开。二是加强信息审核制度的建立,县政府网的横渡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由专人专职负责,并落实三级审核制度,确保发布的每一条信息都准确无误。三是村(居)务线下公开栏,做好机构人事、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等公示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五)监督保障
第一时间整改县级测评发现的各类问题36个,严格执行信息审核“三审”制度,制定了《横渡镇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目标、基本要求、工作任务和保护措施,进一步规范公开目录,完善公开方式,做到领导力度、目标责任、监督检查“三到位”,确保各公开栏目信息有据可循,有力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和高效运转。及时有效完成上级政府工作考核,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2023年我镇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镇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距离规范化标准化政务公开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信息公开工作在群众间的知晓度还不足,社会公众对公开平台的查询操作也不熟悉。二是政务公开内容仍不够全面,有些群众想查想看的信息未能及时公开。
(二)改进的主要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和及时性,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相结合。
2.强化工作宣传。充分利用政务、村务公开栏,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开展宣传工作,逐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普及度和群众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