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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发改委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6 11:13 来源: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

石台县发改委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5年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台县发改委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台县曙光西路8号,邮编:245100,电话:0566-6022923,传真:6022923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县发改委紧扣“十四五”规划收官关键节点,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法定要求,统筹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重点工作,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持续提升。现将我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

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提振消费、民生保障、公共资源配置等中心工作,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全面公开发展规划、项目审批、价格收费、惠企政策等关键信息。全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64条,其中重点栏目55条、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季度表格形式更新、价格与收费信息15条、民生工程相关信息23条、粮食收购12条、主动回应社会关切27条等,确保公众及时获取关键政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健全“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工作机制,明确各环节时限与责任分工,规范答复文书制作。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三审三校”制度,将公开属性审查嵌入公文制发全流程,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不应公开不公开。强化信息保密审查。建立“业务股室初审、办公室复审、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终审”三级审查机制,全年未发生涉密信息泄露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我委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

2025年,我委进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权重占比不低于3%,压实工作责任。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次,覆盖全体干部职工,重点提升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办理等实操能力。建立月度自查、季度通报机制,累计开展内部检查3次,发现并整改信息更新不及时、解读不规范等问题7项,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公开内容精准性不足:部分领域信息公开缺乏针对性,如惠企政策与企业需求匹配度不高,细分行业政策解读不够深入。

2. 专业能力有待加强:工作人员对复杂依申请公开案件的法律适用、答复口径把握不够精准,政策解读形式仍以文字为主,多元化解读不足。

   (二)改进措施

    1. 聚焦需求优化公开内容:开展企业、群众信息需求调研,建立“政策+场景”公开模式,针对中小企业、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编制细分领域信息公开目录,提升信息精准度。

2. 强化培训提升业务能力:适时邀请法律专家、业务骨干开展专题培训,重点讲解复杂依申请公开办理、丰富解读制作等内容;建立“股长讲政策”机制,强化政策解读,增强可读性与传播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