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环水体函[2019]92号)、《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加强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20]171号(以下简称《通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池政办秘〔2019〕59号)要求,乡镇政府进行了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结合实际情况,起草了《关于石台县小河集中供水工程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和建议。请将修改意见于2022年6月10日前书面反馈到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人:舒依寒,联系地址:石台县曙光东路,联系电话:0566-3295426,电子邮箱:389572183@qq.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关于石台县小河集中供水工程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石台县小河集中供水工程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征求意见反馈表。
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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