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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MB1E095871/202305-00030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池州市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关于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5-12
废止日期:
关于《关于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解读
发布时间:2023-05-12 10:35 来源:池州市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大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的管控力度,持续改善全县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池大气办〔2023〕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划定我县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域(以下简称低排放区)。

二、起草过程

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5月上旬起草了《关于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域的通告》初稿。

三、主要内容

1、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域范围;

2、非道路移动机械种类及高排放标准;

3、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措施;

4、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