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现由县发展改革委对此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保障“十四五”规划推进实施,系统谋划2023年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明确全年主要发展指标预期,编制实施了《石台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发展计划报告》。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报告主要总结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包括指标完成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等,提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和重点任务的建议,是做好2023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重要遵循和依据。
三、工作目标
地区生产总值(季度指标):计划增长9%,争取增长1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完成3.3亿元,增长10%。争取完成4亿元,增长33.3%。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增长20%,争取增长3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计划增长15%,争取增长18%。招商引资:计划新引进项目55个,其中新引进省外亿元以上项目12个,到位资金30亿元。争取新引进项目60个,其中新引进省外亿元以上项目15个,到位资金35亿元。旅游人次及旅游收入:均计划增长10%,争取增长12%。外贸进出口:争取完成1000万美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季度指标)及限上消费品零售额:均计划增长10%,争取增长12%。新增贷款:争取完成11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划增长8%,争取增长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划增长9%,争取增长10%。
四、主要任务
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主要指标预期,重点做好5大方面工作。一是突出项目建设,着力扩大有效投入。二是依托生态优势,发展壮大产业经济。三是突出规划引领,加快城乡建设步伐。四是抓好乡村振兴,稳步发展农村经济。五是突出民生保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五、保障措施
细化发展目标、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实施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梯次谋划实施一批基础性、枢纽性的重大项目,推动重点工程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实施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落实。加强主要指标统计监测,健全监测分析研判。
( 解读人:张晓杰 咨询电话: 0566-3295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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