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石台县税务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正股级),分别为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法制股、税政股、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收入核算股、征收管理股、财务管理股、组织人事股、税源管理股,另设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党委纪检组。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拟订局机关和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组织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信访、保密、保卫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税收宣传等工作;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负责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和其他行政事务;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法制股
负责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涉及多税种、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会办、起草和落实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等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负责督查内审工作。
(三)税政股
负责组织实施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承担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
(四)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
负责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指导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日常征管、日常检查工作;参与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的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五)收入核算股
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负责组织落实免抵调库年度安排;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收入工作、税收经济分析工作;负责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
(六)征收管理股
负责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率、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负责质量监控评价;负责落实信息化规划,实施本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信息化立项和预算管理。
(七)财务管理股
负责本系统预算管理、基建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财务内控管理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拟定年度采购计划,办理具体采购事项,负责资产的购置、处置和使用管理;负责银行账户管理和票据管理。
(八)组织人事股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承办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九)税源管理股
组织实施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承担“千户集团”企业有关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
(十)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
组织实施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组织贯彻落实上级税务局党委党建工作部署;负责机关党建工作的制度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制订以及工作落实;负责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负责协调机关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双拥、扶贫效能建设、作风建设以及本级党委交办的工作事项。
(十一)党委纪检组
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
三、事业单位
石台县税务局设置1个事业单位(正股级),为信息中心。
(一)信息中心
负责落实上级机关制定下发的信息系统建设与发展规划;负责执行税务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税务信息网络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以及与有关部门的横向联网和信息共享技术工作;负责计算机软、硬件维护,组织和参与有关软件应用及培训工作;指导税收信息化工作,参与本单位信息系统建设有关设备的政府采购工作。
四、派出机构
石台县税务局设置5个派出机构(副科级),分别为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第二税务分局、仁里税务分局、丁香税务分局、横渡税务分局。
(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承担全县纳税人、缴费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各种事项;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承担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
(二)第二税务分局
组织实施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的集中管理与分析应用。
(三)仁里税务分局
主要负责仁里镇、矶滩乡、大演乡、仙寓镇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以及有关纳税服务工作。
(四)丁香税务分局
主要负责丁香镇、小河镇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以及有关纳税服务工作。
(五)横渡税务分局
主要负责横渡镇、七都镇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以及有关纳税服务工作。
五、单位主要负责人
党委书记、局长李娜
六、领导班子成员
党委委员、副局长 谭金庆
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 宁伦锋
党委委员、副局长唐桂平
党委委员、副局长杨瑞
七、办公地址
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仁里镇金钱山北路446号
八、办公时间
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九、联系方式
政务服务电话:0566-6028355
业务咨询电话:0566-6028364
邮政编码:24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