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政办秘〔2022〕5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景区管理中心,县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2年石台县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方案》业经县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9日
2022年石台县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处理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令 2020年第6号)、《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令2020年第4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指导意见》(农办农﹝2020﹞3号)等文件要求,推进我县废旧农膜和农药、肥料等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色高质量发展理念,以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促进农业绿色发展、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为目标,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健全回收处置网络,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推深做实全县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
二、目标任务
将废旧农膜和农药、肥料等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围绕体系建立、运行管理、资金扶持、考核奖惩、宣传引导,构建废旧农膜和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闭环体系,实现农业生产废弃物的有序回收和有效处理。
三、工作内容
(一)健全回收网络体系。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负责、农户参与、市场驱动”原则,全面落实农药、农膜、肥料经营者和使用者回收责任,按照“有回收装置、有贮存场所、有专人负责、有台账记录、能正常运转”和“便于农民、利于归集、节约成本”的要求,合理设置回收网点,建立“户收集、点回收、县(镇)集中转运”回收体系。
1. 依托农业生产资料经营门店,设立废旧农膜和农药、肥料等包装废弃物回收点,负责归集所在区域的废旧农膜和肥料、农药等包装废弃物。
2. 依托农业生产主体,设立废旧农膜和农药、肥料等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点,负责本主体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废旧农膜和农药、肥料等包装废弃物归集。
3. 依托石台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承办单位为转运机构,接收、转运废旧农膜和农药、肥料等包装废弃物。
(二)加强回收运行管理。按照“站点回收、县(镇)集中转运处置”的运行模式,加强各级回收网点日常运行管理,提高回收管理规范化水平。
1. 建立回收补贴制度。严格落实农药销售实名制和“谁经营、谁回收”责任,建立废旧农膜和农药、肥料等包装废弃物回收补贴制度,原则上废旧地膜、瓶装和袋装农药包装废弃物补贴标准分别不高于4元/kg、0.3元/个、0.2元/个。
2. 建立“月收月转、月结月清”制度。农资经营主体、使用主体分别建立进货、销售和回收处理台账,如实记录农药、肥料等包装废弃物的数量和去向信息。相关台账资料原则上至少保存2年。网点回收、物品交付转运实行“月收月转、月结月清”,由乡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负责组织验收,落实“三方签字”交付转运。
3. 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回收站点暂贮的废旧农膜和农药、肥料等包装废弃物实行分类归集、整齐堆放。转运时应采取密封运输,防止污染环境。
(三)强化科学分类处置。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规定,将农药包装废弃物划分为生活垃圾并处、资源利用回处两个大类。对有循环利用价值的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由各主体通过资源化循环利用渠道自行处置。对分拣成本高不宜资源化利用的低值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委托石台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承办单位并入生活垃圾,通过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无害化处置率100%。
(四)健全考评激励机制。应用省农药数字监督管理平台,一体推进农药实名制购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建立全县农药经营网点考核制度,对列入1类8个、2类15个、3类18个经营网点,分别给予一定数额的奖补(考核办法另行制定)。乡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负责对本辖区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进行服务指导,对本辖区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网点转运物资进行清查登记,建立工作台账,兑付回收补助资金。
(五)加强“四新”示范推广。加强农膜和农药使用技术指导,加大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示范推广力度,减少农膜和农药使用量,提高废旧农膜和农药、肥料等包装废弃物回收率。大力推行农作物配方施肥、病虫草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推进农药、化肥使用量“双减”。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石台县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处理领导小组,把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处理作为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进乡村治理的有力抓手,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两强一增”行动考核内容,安排专项资金,细化工作任务,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有序回收、有效处理。
(二)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统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环保、土肥植保、农业执法等工作力量,发挥相关部门和行业组织作用,形成部门协作、多方参与、良性互动、推进有力的工作局面。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农业生产包装废弃物回收政策及其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倡导肥料、农膜、农药减量使用,强化舆论氛围。按照“谁经营、谁回收”原则,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督促指导农资经营者承担回收处理责任。
(四)强化监督检查。全面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肥料、农膜、农药经营和使用台账记录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农业生产包装废弃物回收制度落实情况,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约谈指导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查处。
附件:石台县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处理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石台县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处理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裴 钧
副组长:江 汉
成 员:赵海燕 (仁里镇)
刘兴华 (七都镇)
童存华 (横渡镇)
张 坤 (大演乡)
陈 佳 (仙寓镇)
胡文君 (丁香镇)
朱锐锐 (小河镇)
郑贤顺 (矶滩乡)
程度森 (县财政局)
许玉昆 (县生态环境分局)
陈时友 (县市场监管局)
吴国耀 (县行政执法局)
李东红 (县农业农村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简称“农业废弃物回收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李东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