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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纪委监察局2013年部门决算情况

阅读次数: 作者:县纪委监察局 信息来源:县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6-03-23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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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纪委和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

3、负责检查并处理县直各部门、各单位、乡镇党的组织和县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和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县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对行政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5、负责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关于政风建设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指示、规定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全县性政风建设及纠正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

6、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教育;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

7、负责对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理论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根据我县实际,拟定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8、对全县各级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制定的有关政策、法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9、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党组(委)和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乡镇纪委成员和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县直单位纪检组长人选,并提出调整、交流和任免意见。

10、承办市纪委、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3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县纪委监察局无下属单位,故2013年度部门决算只包括机关本级,与预算相同。

三、2013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3年度收入总计238.2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四、2013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支出合计228.77万元(2013年收入238.5万元,2012年结余3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7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3年度决算183.7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决算78.3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决算105.44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3年度决算27.24万元,其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21.97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决算2.8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决算2.4万元。

3.“医疗卫生”2013年度决算4.36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4.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3年度决算13.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附件:石台县纪委监察局2013年决算情况

石台县纪委监察局2013年部门决算情况.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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