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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纪委监察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阅读次数: 作者:县纪委监察局 信息来源:县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6-12-23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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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纪委监察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县纪委和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

3、负责检查并处理县直各部门、各单位、乡镇党的组织和县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和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县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对行政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5、负责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关于政风建设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指示、规定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全县性政风建设及纠正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

6、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教育;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

7、负责对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理论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根据我县实际,拟定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8、对全县各级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制定的有关政策、法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9、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党组(委)和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乡镇纪委成员和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县直单位纪检组长人选,并提出调整、交流和任免意见。

10、承办市纪委、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石台县纪委监察局无下属单位,故2015年度部门决算只包括机关本级,与预算相同。

三、2015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36.2万元(含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336.2万元(含年末结转结余),与2014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2.46111.7万元。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3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2.4万元,占96%;年初结转结余13.8万元,占4%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8万元,占92%;项目支出28.4万元,占8%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36.2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336.2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2.46111.7万元。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6.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1.7万元。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5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石台县纪委监察局201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5年度县纪委监察局机关运行经费336.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

2.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度县纪委监察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8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51231日,县纪委监察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石台县纪委监察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决 算 数

 

16.4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8.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8.3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3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石台县纪委监察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8.0万元,2014年度决算相比,增加0.47万元,增长6%。,增长的原因是办案等公务。2015年纪委监察局国内公务接待共78批次,620人次。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3万元,2014年度决算相比,减少5.61万元,下降40%2015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5年,石台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工作报表公开用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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