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纪委监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
2020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石台县纪委监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石台县纪委监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石台县纪委监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石台县纪委监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石台县纪委监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石台县纪委和县监察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领导下,对县委全面负责。同时,县监委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市监委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县纪委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及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县委领导下,配合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监督推动中央、省委巡视、市委、县委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四)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监委及市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修改全县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
(八)负责协调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事宜;加强对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出机构、乡镇纪委以及县属企业纪检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十)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石台县纪委监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只包括本级决算,与预算相同。
纳入石台县纪委监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石台县纪委监委本级 |
第二部分 石台县纪委监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见附件
第三部分 石台县纪委监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964.87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964.87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459.71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一是县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加强,办案经费和巡查工作经费增加;二是工资正常晋升增资。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合计964.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4.8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合计964.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4.87万元,占89.6%;项目支出100万元,占10.4%;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64.87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964.87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59.71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一是县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加强,办案经费和巡查工作经费增加;二是工资正常晋升增资。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4.87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59.71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一是县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加强,办案经费和巡查工作经费增加;二是工资正常晋升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4.8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59.71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一是县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加强,办案经费和巡查工作经费增加;二是工资正常晋升增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4.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1.09万元,占85.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84万元,占8.9%;卫生健康(类)支出14.63万元,占1.5%;住房保障(类)支出43.3万元,占4.5%。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0.5万元,支出决算为96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县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加强,办案经费支出和巡查工作经费支出增加;二是工资正常晋升增资。其中基本支出864.87万元,占89.6%;项目支出100万元,占10.4%。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59.5万元,支出决算为535.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县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加强,办案经费支出和巡查工作经费支出增加;二是工资正常晋升增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5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加强,办案经费支出和巡查工作经费支出增加。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3.9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加强,办案经费支出和巡查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3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养老保险增增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业年金未做实。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4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考核奖增加。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6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工资正常晋升生育保险费增加。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14.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晋升医疗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晋升,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公积金上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4.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8.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6万、津贴补贴98.73万元、奖金153.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42.8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7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3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33万元、住房公积金45.83万元、医疗费1.0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97万元、生活补助39.47万元;公用经费28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5.58万元、印刷费2.26万元、咨询费0.32万元、电费3.2万元、邮电费15.73万元、物业管理费0.71万元、差旅费55.5万元、维修(护)费3.17万元、会议费1.75万元、培训费1.62万元、公务接待费6.75万元、劳务费8.88万元、工会经费12.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1.79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县纪委监委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石台县纪委监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6.5万元,比2018年增加170.68万元,增长147%,主要原因是县纪委监委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力度加强,办案经费和巡察工作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石台县纪委监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石台纪委监委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1个项目,涉及资金15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29%。从评价情况看基本完成预期目标,全年召开县委巡察领导小组会议9次,共开展巡察4轮,完成1个镇、38个村、1户县属国有企业、8个县直单位、11个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巡察任务;对2个乡镇、6个村开展巡察“回头看”,发现具体问题612个,移交问题线索17件。惩治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社会环境。高举巡视巡察利剑,整治基层党组织弱化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本部门共组织对“2019年县委巡察工作经费”等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5万元。上述项目均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基本完成预期目标,全年召开县委巡察领导小组会议9次,共开展巡察4轮,完成1个镇、38个村、1户县属国有企业、8个县直单位、11个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巡察任务;对2个乡镇、6个村开展巡察“回头看”,发现具体问题612个,移交问题线索17件。惩治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社会环境。高举巡视巡察利剑,整治基层党组织弱化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石台县纪委监委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公开“2019年县委巡察工作经费”等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县委巡察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19年县委巡查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惩治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社会环境。高举巡视巡察利剑,整治基层党组织弱化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具体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咨询费、电费、物业管理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一: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二:
石台县纪委监委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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