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县广大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中心,团结、动员、组织妇女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开发妇女人力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思想,教育、引导妇女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积极推动和开展对妇女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的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4.代表妇女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推动有关妇女儿童政策的出台,从源头上强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
5.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6.指导乡、镇妇联和县直机关妇女组织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开展工作。
7.负责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8.负责县直机关妇女委员会的工作。
9.负责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机构由 1个行政单位组成,本年人员情况:行政编制4人,行政在岗4人,其中:公务员登记4人。退休人员5人。
三、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1.部门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县妇联可支配收入63.09万元,全部为预算拨款安排。支出预算63.09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48.29万元,项目支出14.8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2.较上年增减变化及原因:
2016年基本支出比2015年增加2.15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项目支出增加1万元,系《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经费增加1万元,主要用于“三八”、“六一”等节点开展活动。
3.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费为6.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3.2万元,办公费1.5万元,电费0.3万元,邮电费0.4万元,差旅费1万元。附件3:石台县妇联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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