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石台县妇联2018年部门决算
2019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石台县妇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石台县妇联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石台县妇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石台县妇联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石台县妇联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县广大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中心,团结、动员、组织妇女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开发妇女人力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思想,教育、引导妇女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积极推动和开展对妇女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的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4.代表妇女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推动有关妇女儿童政策的出台,从源头上强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
5.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6.指导乡、镇妇联和县直机关妇女组织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开展工作。
7.负责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8.负责县直机关妇女委员会的工作。
9.负责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石台县妇联2018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妇联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变化。
纳入石台县妇联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县妇联本级 |
第二部分 石台县妇联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具体见附件
第三部分 石台县妇联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80.04万元,支出总计79.8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2.67万元和12.9万元,分别降低13.67%和13.9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相应费用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合计80.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04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合计79.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81万元,占82.46%;项目支出14.0万元,占17.5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0.04万元,支出总计79.81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67万元和12.9万元,分别降低13.67%和13.9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相应费用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04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67万元,降低13.6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相应费用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8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9万元,降低13.9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相应费用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02万元,占73.9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1万元,占20.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32万元,占1.66%;住房保障(类)支出3.37万元,占4.22%。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8.6万元,支出决算为7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调资及相应的社会保险缴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65.81万元,占82.46%;项目支出14.0万元,占17.54%。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1.1万元,支出决算为3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调资。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8.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正常调资及相应的社会保险缴费增加。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8万元,支出决算数位1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4.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做决算时比预算更细化支出明细分类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做决算时比预算更细化支出明细分类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发退休人员以前年度生活补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做决算时比预算更细化支出明细分类科目。
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相应的住房公积金增长。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台县妇联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石台县妇联机关运行经费8.06万元,比2017年增加0.5万元,增长6.61%,主要原因是开展活动增加日常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石台县妇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石台县妇联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 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4个项目,涉及资金14.0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88.61%。从评价情况看,项目实施符合预期,达到了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 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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