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石台县总工会2018年部门决算
2019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石台县总工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石台县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石台县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石台县总工会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石台县总工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市总工会的工作部署,贯彻执行县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确定的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三)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坚持“哪里有职工,哪里就有工会组织”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协助各乡镇党委和县直有关单位党组管理所辖工会、县级系统工会领导干部;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会干部培训规划。优化强化工会干部队伍,逐步形成工会代表职工、领导机关为基层呵职工群众服务的运行机制。
(四)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实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坚持与政府的联席(联系)会议制度。
(五)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监督保证机制工作。
(六)与县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国、省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的推荐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工会组织职工开展领导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创新和技术协作活动。
(七)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指导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和职工技术协会活动。
(八)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县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工会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决算,与预算比较,没有发生增加减少。
纳入县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石台县总工会 |
2 |
县困难帮扶中心 |
第二部分 石台县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具体见附件)。
第三部分 石台县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206.03万元,支出总计206.0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3.41万元,增长19.35%,主要原因:一是在职工作人员工资调资和退休人员福利增加;二是工会十二次代表大会召开追加经费;三是县财政工会经费划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合计206.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6.03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合计206.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03万元,占83.5%;项目支出34万元,占16.5%;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6.03万元,支出总计206.0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3.41万元,增长19.35%,主要原因:一是在职工作人员工资调资和退休人员福利增加; 二是工会十二次代表大会召开追加经费;三是县财政工会经费划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6.03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3.41万元,增长19.35%。主要原因: 一是在职工作人员工资调资和退休人员福利增加;二是工会十二次代表大会召开追加经费;三是县财政工会经费划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0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3.41万元,增长19.35%。主要原因一是在职工作人员工资调资和退休人员福利增加;二是工会十二次代表大会召开追加经费;三是县财政工会经费划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0.84万元,占63.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55万元,占33.27%;住房保障(类)支出6.64万元,占3.22%;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7.2万元,支出决算为206.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6.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元旦春节县领导慰问困难职工经费35.15万元,省财政春节划拨劳模春节慰问金5.52万元;二是工会十二次代表大会召开追加经费9万元,通过工会与县政府等相关单位召开工会联席会议工会经费财政统一划拨30万元,在职与退休人员考核奖励补助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03万元,占98.06%;项目支出4万元,占1.94%。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团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7.3万元,支出决算为7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工会十二次代表大会召开。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团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16万元,支出决算为5.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群团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2万元,支出决算为6.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9%,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离。
4一般公共服务(类)群团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86万元,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用于工会职工书屋建设2万元,工会文明行业创建2万元,二是财政划拨工会经费30万元,工会召开十二次代表大会追加经费8.8万元。
5一般公共服务(类)群团事务(款)社会保障费(项)年初预算为9.7万元,支出决算为8.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离及退休。
6一般公共服务(类)群团事务(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46万元,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发退休人员15-16年考核奖。
7一般公共服务(类)群团事务(款)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67万元,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元旦春节县领导慰问困难职工经费35.15万元,省财政春节划拨劳模春节慰问金5.5万元。
8一般公共服务(类)群团事务(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2.66万元,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离及退休。
9.一般公共服务(类)群团事务(款)住房保障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8万元,支出决算为6.6万元,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改革公积金上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6.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9.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9.59万元、津贴补贴10.4万元、奖金28.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8.6万元、其他其它社会保障缴费2.6万元、生活补助18.5万元、救济费35.1万元、劳模补贴5.5万元、医疗费2.2万元、住房公积金6.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79万元;公用经费5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46万元、水费0.039万元、电费0.25万元、差旅费1.2万元、会议费8.8万元、培训费0.24万元、公务接待费3.08万元、工会经费30万元、其它商品服务支持4.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16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台县总工会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石台县石台县总工会机关运行经费73.22万元,比2017年增加40.08万元,增长120.94%,主要原因是一是在职工作人员工资调资和退休人员福利增加;二是县财政工会经费划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石台县总工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石台县总工会公务车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在公务车改革期间已移交石台县公车办统一管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石台县总工会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工会职工书屋建设、文明行业创建、财政对工会经费的划拨)。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 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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