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仁里镇办公室联系(地址:仁里镇人民政府办公楼3楼党政办,邮编:245104,电话:0566-6022922,传真:0566—602292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仁里镇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措施,规范主动公开标准,加强政策解读和社会热点回应,政务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主动公开情况。依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仁里镇设置“政府会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应急管理、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提案议案办理、机构设置、人事信息、财政资金、行政权力运行、网上政务服务、招标采购、精准脱贫、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40项一级目录,2019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59条。
1.《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机构设置公开情况。本年度公开机构设置类信息13条,其中乡镇简介1条、领导简介4条、内设机构简介1条、基层站所简介2条,议事协调机构简介2条,行政村(社区)简介2条,包含了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以及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等信息。
2.《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本年度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条,年度重点工作分解情况5条。
3.《条例》第二十条第(四)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公开情况。本年度公开此类信息4条。
4.《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情况。本年度公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三公”经费执行情况、2018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以及专项资金和部门项目等财政资金信息10条。
5.《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本年度公开公共资源交易信息16条,其中包括中标成交公告、交易公告。
6.《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项: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本年度发布扶贫类信息29条,教育信息 19条,医疗类信息10条,社会保障包括低保、五保等相关信息20条,促进就业类信息7条。
7.《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二)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加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公开力度,公开应急预案信息9条、预警信息9条、应对情况信息7条、应急常识信息9条。
8.《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三)项: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本年度共发布各类督查信息12条。
9.《条例》第二十条第(十四)项:公务员招考公开情况。本年度发布人事信息5条,其中包括本级政府人事变动情况。
10.《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五)项: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坚持 “应解读、尽解读”、“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本年度共发布本级解读材料8件,其中文字解读6件、媒体解读1件、主要负责人解读1件。二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本年度共发布此类信息15条。
11.《条例》第二十一条。乡(镇)人民政府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筹资筹劳、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本年度共发布农业农村政策信息3条,农田水利建设运营信息2条,社会救助信息27条(其中包括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和其他救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筹资筹劳方面,本级政府本年度未发生此类事件,顾无此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仁里镇在为民服务大厅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开通了门户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年度,我镇未收到公开申请,未产生此类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的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工作制度,仁里镇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政府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公开平台建设。依据《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逐项梳理建立了我镇主动公开标准目录体系,进一步规范公开标准,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监督保障。一是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加强信息发布管理,要求全镇各部门及时上报工作情况至党政办,由党政办初审后,将符合政务公开规定的内容交由分管领导审核,之后再由工作人员使用政府账号,严格按照政府网信息发布格式上报至政府网站,避免发生超出公开范围、信息发布内容失实等问题,依法保护个人隐私。二是建立定期检查考核制度,每季度检查政务公开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对照日常整改要求,及时进行问题整改,并将结果及时上报至信息中心。三是由镇纪委负责监督政务公开的真实性、实效性和群众诉求问题的答复办理情况,充分调动基层群众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和党风廉政建设。镇纪检委政务公开联系电话:0566-6029509。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7 | +3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 | 0 | 0 |
行政强制 | 2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发布不及时。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由于信息发布人员属于兼职人员,有时因其他工作而兼顾不到信息发布,影响到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二是政务公开内容保障不力。各部门、站所的政务公开工作意识不强,不能及时提供政务公开相关内容。
针对以上两点问题,我镇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进一步整改落实。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定期安排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政府信息。二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积极协调各部门、站所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上报政务公开信息,做到规定公开的全面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