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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里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2 00:00 来源:仁里镇人民政府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66号)以及《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池政办秘 2020〕70号)要求,结合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1月1日至2020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石台县仁里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仁里镇办公室联系(地址:仁里镇人民政府办公楼3楼党政办,邮编:245104,电话:0566-6022922,传真:0566—602292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仁里镇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措施,规范主动公开标准,加强政策解读和社会热点回应,政务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全面梳理我镇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在“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等栏目按时发布本年度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及权力运行监管细则。按时规范发布“机构设置”中乡镇简介、内设机构、基层站所、行政村四个子栏目信息。

二是围绕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20年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仁里镇设置“重大建设项目、国土空间规划、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领域、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涉农补贴、义务教育领域和医疗卫生”等21项一级目录,2020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60条。

三是加强“六稳”“六保”工作政策发布解读,围绕“六稳”“六保”工作任务,严格按照制定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等要素,采用图片解读、文字解读、部门解读、工作落实信息等方式多角度解读,强化舆论引导。

四是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镇积极响应,及时公开防疫预案,并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及时发布疫情防控相关通告,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仁里镇在为民服务大厅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开通了门户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年度,我镇未收到公开申请,未产生此类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的工作机制。二是拓宽公开渠道,仁里镇通过利用微信公众号“魅力仁里”、镇村两级公开公示栏、农民夜校及微信群等,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形式。三是健全工作制度,仁里镇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政府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公开平台建设。依据《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20年版)》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逐项梳理建立了我镇主动公开标准目录体系,进一步规范公开标准,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监督保障。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明确主体责任和时限,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持续推进。二是狠抓整改落实。每季度根据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测评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及时对标整改。三是强化信息审核。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规范公开内容,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政务内容公开时限予以公开,确保人民群众及时了解政府工作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0

0

行政强制

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亟待充实,平台信息发布不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涉及面和覆盖面需进一步加大,在统计数据准确性和实效性上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各部门、站所的政务公开工作意识不强,不能及时提供政务公开相关内容。

针对以上三点问题,我镇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进一步整改落实。一是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定期安排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政府信息。二是加强对经济发展、重点工作、政策落实等方面工作的内容更新,不断完善政务信息,保证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准确性;三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积极协调各部门、站所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上报政务公开信息,做到规定公开的全面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