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 2020年石台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 2020年 1月 1日至 12月 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或石台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台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台县仁里镇仙寓路2号, 邮编:245100,电话:0566-6024370,传真:0566-602437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石台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部署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平台建设,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领域,全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公开制度。县文旅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吕旺陆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局党组成员刘芳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安排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实施年度目标任务等各项具体工作,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石台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等渠道公开政务信息。制定了《石台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石台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石台县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石台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等制度,明确了申请、审核、公开、反馈等规定程序。围
绕增强业务能力和提高宣传工作水平,积极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努力建设高水平政务公开工作队伍。
2.设立权力配置信息公开。以《中共石台县委、石台县人民政府关于石台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石发〔2019〕2号)精神,在石台县政府机构权力配置公开专栏,实现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介绍、单位领导、内设机构(二级机构)权力配置要素集中展示、统一风格。
3.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设置“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共服务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要求全县文化和旅游重大决策向公众征集意见的时间不少于30天。
4.围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发布解读。一是在“政策文件及解读”中发布一图读懂《关于恢复文化和旅游产业活力 激发市场消费潜力的若干措施》、图解丨文化和旅游部:旅游企业扩大复工复业啦!《重点推进文旅休闲消费提质升级“硬核”举措有这些》等相关信息14条,网站访问点击量达到1450次。二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全域旅游、旅游市场监管执法、旅游消费市场运行、文化消费市场运行、精准扶贫等信息及时公开。
5.围绕文化和旅游行业监管,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一是提
高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文化和旅游行业的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二是与安徽政务服务实现数据共享。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为企业群众提高办事便利度。
6.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文化和旅游行业应急管理信息的
公开。在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网,设置“应急管理”
栏目,及时发布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应对情况。共发布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文化旅游安全等相关信息27条,网站访问点击量达到1516次;二是在“回应关切”栏目,第一时间将省、市、县文化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在政策法规、应急管理、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等栏目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度,石台县文化和旅游局没有收到网上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费以及减免的情况,主动公开的信息均无偿提供。
(三)机关信息管理。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先 后在石台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石台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石台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石台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石台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务舆情回应制度》、《石台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等17项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形成了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审核审查、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考核评议的完整制度体系,为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审核审查、发布协调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二是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根据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强化执行与审核力度,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三是多举措确保信息安全。要求局属各单位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工作原则;做好入侵防护、漏洞扫描、信息保存等技术防。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充分发挥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设立最美石台、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在线服务、互动交流、投资石台等栏目。二是进一步加强文化和旅游专题专栏建设,根据县政务公开办的统一要求和安排,对相关专题项目进行整合优化。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确立由本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局属各单位、局各股室密切配合、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压实责任,强化保障。严格落实县政府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主动分解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工作落实。三是局办公室对局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导指导,紧盯目标任务,加强督办催办,狠抓工作落实。四是加强《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效能督查、意识形态、网信工作有机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9 | 0 | 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3 | 0 | 2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39 | +28 | 2 |
行政强制 | 1 | +2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 | 431.6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年 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石台县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一是队伍建设薄弱。目前局机关仅有1名工作人员兼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管理工作,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二是“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还不够强,回应关切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三是信息公开内容比较单调,不够生动活泼,公众关注度不高。
四是文化旅游信息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下一步,石台县文化和旅游局针对存在的问题,将采取以下措施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2.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拓展工作领域,深化文化和旅游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促进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创新载体、完善制度,实现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切实提高文化和旅游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
3.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推进权责清单、文化旅游市场监管、财政资金、全域旅游创建、文化旅游重大项目建设、精准扶贫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县政府网站开设专栏等进行集中发布,切实提升文化和旅游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4.努力扩大政务的公众参与。大力推进文化和旅游重要政策解读和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提高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可读性和权威性,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搭建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桥梁,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
主办单位: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石台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地址:安徽省石台县曙光路8号政府大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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