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石台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或石台县文化和旅游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台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台县仁里镇仙寓路2号, 邮编:245100,电话:0566-6024370,传真:0566-602437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石台县文化和旅游局坚持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和服务五公开,深化社会公益事业、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的重要作用,组织人员参加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不断提高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
(一)主动公开情况。县文化和旅游局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设置“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提案议案办理、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财政资金、应急管理、部门动态、行政权力运行、招标采购、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共文化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一级目录19项,二级目录57项,三级目录24项;其中,重点领域类目录中设置二级目录5项,三级目录8项。2019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49余条,基本实现文化和旅游领域全覆盖。
1.《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机构设置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机构领导类信息28条,其中:局领导简介16条、领导活动12条。包含了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局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等信息。
机构设置类信息24条,其中:机构简介6条、内设机构简介12条、下属单位简介6条,包含了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分管工作等信息。
2.《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划计划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规划计划类信息25条,其中:工作规划5条、年度工作计划12条,年度工作总结5条、规划计划落实情况3条。
3.《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本年度公开行政处罚类信息10条,行政强制类信息11条。
4.《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以及专项资金和部门项目等财政资金信息28条。
5.《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本年度公开2019年度招标采购类信息2条,其中:中标、成交及实施情况2条。
6.《条例》第二十条第(十)项: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类信息2条。
7.《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二)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本年度公开2019年度应急管理类信息5条,其中:应急预案1条、预警信息2条及应对情况2条。
8.《条例》第二十条第(十四)项:公务员招考公开情况。
本年度,本机关未招录公务员,未产生招考信息。
9.《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五)项: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1.加强政策解读工作。一是明确解读范围,规定由本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均应及时解读。二是落实解读责任,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明确由起草文件单位、股(室)负责解读。三是丰富解读形式,运用文字解读、图片解读、负责人解读等方式及时解读。2019年度共发布本级解读材料2件。
2.强化回应社会关切工作。一是修改完善《石台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石台县文化和旅游局新闻发布制度》等制度,规范新闻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机制。二是畅通与公众沟通渠道,从网络问政办理的审核、督办、反馈等方面多举措严要求,确保有效解决公众诉求。“市长热线”、“部门信箱”、石台论坛等涉及本部门的网络问政,各类咨询、投诉的处理率和回复率均为100%。
3.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办理工作严格遵循“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多次组织局属各单位、局相关业务股室,采取局领导走访、现场调研、召开代表、委员座谈会等形式,积极商议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力求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在具体落实上做文章,确保办理质量和办理实效,让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让群众受益。
2019年,石台县文化和旅游局对县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建议14件和县政协第十届第三次会议提案14件进行了认真办理和答复,其中协助相关部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度,石台县文化和旅游局收到网上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1件,已经答复1件。
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费以及减免的情况,主动公开的信息均无偿提供。
(三)机关信息管理。一是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切实做好关于公共文化服务、全域旅游、乡村旅游建设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先后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石台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制度》、《石台县文化和旅游局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石台县文旅局政务公开栏目任务分解表》、《石台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石台县文化和旅游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等文件,明确与规范了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时限、公开主体等,确保依法依规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资源配置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二是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根据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强化执行与审核力度,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
三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后管理,特别是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切实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四是加强信息化手段在政务信息管理领域的运用,运用新技术手段不断降低政务信息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以政务信息管理的现代化,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现代化。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充分发挥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设立最美石台、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在线服务、互动交流、投资石台等栏目。二是进一步加强文化和旅游专题专栏建设,根据县政务公开办的统一要求和安排,对相关专题项目进行整合优化。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确立由本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局属各单位、局各股室密切配合、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压实责任,强化保障。严格落实县政府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主动分解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工作落实。三是局办公室对局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导指导,紧盯目标任务,加强督办催办,狠抓工作落实。四是加强《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效能督查、意识形态、网信工作有机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9 | 0 | 1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2 | +1 | 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88 | +51 | 0 |
行政强制 | 1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55.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1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年 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1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1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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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石台县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公开栏目发布的信息不够规范,信息内容不够清晰,不利于公众查找信息;二是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创新不够,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进行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内容比较单调,不够生动活泼,公众关注度不高。
下一步,石台县文化和旅游局将采取以下措施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增强政务公开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制度,扎实做好信息公开栏目内容更新完善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二是在积极做好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宽信息公开渠道,合理设置相关版块内容,充分利用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公开各类文化和旅游工作信息,以便公众能够及时了解和获取;三是积极创新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采用图文并茂或图解等形式公开政务信息,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成效;四是积极参加县政务公开办举行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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