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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网址:https://www.ahshitai.gov.cn/OpennessAnnualReport/show/4297.html)。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台县城关曙光东路环境监测执法中心大楼,邮编:联系电话:0566-3295498;传真:0566-3295498邮政编码:2451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生态环境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压实工作责任,着力加强网站平台建设,规范主动公开标准,优化网上政务服务,严格依申请公开流程,加强政策解读和社会热点回应,政务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充分发挥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围绕我局重点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公开信息政策,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工作效能。设置“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提案议案办理、机构设置、财政资金、应急管理、招标采购、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二级目录, 2021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在办公地点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开通了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1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并已依法答复完毕,从申请主体上看,自然人申请1件;从申请方式上看,网络申请1件。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内容自查自纠,提升信息公开准确性和时效性。工作中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我局明确工作机构,确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各科室密切配合、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新要求,积极配合调整工作。二是加强新媒体平台信息的发布,开设“石台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向市民公众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环保工作动态、环境新闻等内容。2021年微信公众号“石台生态环境”信息发布量116条,三是认真做好环境信访工作。2021年认真办理环境来信来访,及时查处各类环境投诉,共受理环境信访事项100余件。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分管领导主持召开我局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明确局机关各科室和二级机构任务分工。二是认真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认真做好重污染天气的信息发布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2021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整改力度不够,如缺少面向公众意见征集等。后续将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和持续推进专项行动并根据新要求不断更新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池州市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