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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14:36 来源:石台县应急管理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石台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办高度重视和关心指导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公开理念,扎实落实《条例》和相关文件要求,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创新方式、扎实推进,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

1.加强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县应急管理局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结合工作实际,内容发布目录中设置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行政权力运行、规划计划、部门预决算、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78项二级目录,重点领域类目录中设置25项二级目录,2022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59条,基本实现应急管理全覆盖。

2.继续推进专项信息公开。推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我局加强本级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按照财政预算管理和公开的要求,对本级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等专项预算及支出情况予以公开,细化项目预算管控;同时,还要按要求开展财政预决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分工及任务进一步进行了明确细化,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信息进行科学合理划分,对社会影响性大,有必要公开的文件,要及时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继续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 一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设立多个栏目,从机构领导、规划计划、安全生产等多个方面对部门信息进行分类公开,保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二是设专人监测已发布政府信息上是否存在严重错别字及死链、错链、暗链,排查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保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三是在规定时期内将公开内容信息报送,交由专人审核通过后,定期及时的在网站上进行发布,方便群众查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规范公开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权力运行、决策执行、财政资金、“放管服”改革、安全生产、社会救助、应急管理等领域,逐项梳理建立了本机关主动公开标准目录体系,进一步规范了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时限、主体责任,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全力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按照政府网站建设要求,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功能,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网站维护技术规范,规范版面编排,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维护政府网站的信息权威性和严肃性。

(五)监督保障。

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专门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组织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县应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领导小组。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和各个股室的业务工作,根据规定需要公开的内容,由股室负责人提出,经分管领导审核、局长批准后,方可在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具体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统一承办。二、多次利用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局机关全体会议的机会加强学习,反复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性。使局机关全体人员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三、对外发布信息后未收到群众有关意见和建议。四、2022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内容不规范。抓一阵,停一阵,政务公开的力度不大,进展不快。二是公开内容不规范。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三是公开方式较为单一。

改进措施:不断学习、提高自身业务能力,保证政务公开的时效性,以及开展更多人民群众需要的栏目。在县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有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政治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