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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结合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而成。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七都镇认真落实省、市、县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落实县级部门有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力求做到政务信息全面及时依法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七都镇依照上级部门指导,对照上级要求,积极主动公开信息,2023年,七都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508条,其中社会保障类共56条,财政资金共35条,政策解读8条,按照要求每月、每季度及时更新栏目信息,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能力。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七都镇政务公开办公室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认真抓好信息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政务工作问题整改,充实完善政务信息类别。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进行网格化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及时更新栏目相关内容,并根据要求及时增设新栏目。
(五)监督保障。明确考核范围、内容、标准,根据政务公开整改清单,及时将反馈内容逐条完成整改,从问题整改中不断汲取经验,减少重复性的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实效。及时有效完成上级政府工作考核,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2023年,我镇对外发布信息后未收到群众有关意见和建议,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常态化更新意识不强,主动公开和基层“两化”领域公开不彻底、不全面、不及时,内容发布不规范,要素不全,部分解读回应还是停留在文字层面,解读内容也存在不深入、不透彻,缺乏创新力,质量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针对主动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针对问题清单逐项对照整改,查缺补漏。加强基层政务公开“两化”信息公开力度。高标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多措并举,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做好与上级部门的业务衔接,认真梳理弱项指标,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