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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5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台县七都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石台县七都镇七都村七都街25号4幢;电话:0566-6711147;邮编:24510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5年,本乡镇聚焦群众关切,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3条,包括财政资金80条、社会救助60条,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我镇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各个环节的办理流程,提高办件质效,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信息,上年无结转申请,本年度无相关办理结果。
(三)政府信息管理。对2025年及之前发布的政府信息开展全面筛查,重点清理政策时效届满、内容重复冗余、与现行规定冲突、任务执行完毕的无效信息,同时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敏感内容进行合规化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年度重点任务,健全专人专职负责、定岗定责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有序推进。着力优化乡镇政务网站信息公开栏的板块设置,常态化按月发布财政资金、民生保障等群众关切的信息,做到发布及时、内容精准无误。
(五)监督保障。持续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流程,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总、各部门协同配合、专人专职履职的工作体系,进一步压实责任。常态化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以专业化水平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部分民生领域信息解读较为简单,缺乏案例化、通俗化阐释;二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升,个别站所信息报送不及时,导致线上平台更新滞后。
(二)改进措施。一是深化公开内容建设,聚焦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推行“政策原文+图文解读+案例说明”模式,让群众听得懂、用得上;二是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建立“定期报送+即时更新”机制,将信息公开纳入各部门日常工作,明确报送时限和责任,提升信息发布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