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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演乡人民政府2024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08:34 来源:大演乡人民政府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4年大演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演乡党政办联系(地址:石台县大演乡人民政府,邮编:245100,电话:0566-6651138,传真:0566-665113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细化分解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重点做好民生保障领域资金使用情况,全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563条。在解读回应方面,对本级政府出台的涉及与社会经济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的政策性文件,开展解读宣传,发布政策解读3篇。今年受理办结网民留言2件,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科学界定公开和不公开信息,开展公文的属性源头认定,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二是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并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三审”制。2024年我乡未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工作实施方案文件3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我乡持续优化平台建设,加强政民互动。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共载体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通过政府网站、“画里大演”公众号等载体,多渠道发布政府信息和重要事项。同时根据要求及时整改合并重复栏目,规范网站专栏建设,强化信息检索功能,明确各信息报送部门责任,促进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强化已发布信息的常态化核查工作,细化了信息发布的更新频率等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安全性。

   (五)监督保障

    加强监督检查,保障公开成效。一是建立政务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途径,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二是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目标、基本要求、工作任务和保护措施,进一步规范公开目录,完善公开方式,做到领导力度、目标责任、监督检查“三到位”,确保各公开栏目信息有据可循,有力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和高效运转。2024年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乡成绩良好,社会群众对我乡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为满意,未发生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公开内容形式不够丰富;二是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的质量和效果还有待提升;三是有的部门对信息公开的认识不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增强。

    改进措施:一是在严格按照上级政务公开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我乡政务公开内容及形式,加强图解、视频动漫等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围绕涉及重大部署及民生事项,全面公开、精准解读重要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聚焦社会热点,多渠道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反馈工作机制,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定期提醒、催促相关部门及时发布信息特别是涉及民生的政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