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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5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演乡党政办联系(地址:石台县大演乡人民政府二楼;电话:0566-6651138;传真:0566-6651138;邮编:2451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乡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围绕提升公开质效、规范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等核心任务,稳步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切实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与公信力,为全乡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主动公开
2025年大演乡紧扣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抓落实,围绕核心工作主动公开政府各类信息223条,持续深化民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惠民惠农政策、社会救助、民生保障、医疗卫生等群众关切信息,全年累计公开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相关信息68条。同时抓实政策解读与民生回应,扎实开展政策解读宣传,积极回应群众热点诉求,全年在回应关切栏目发布相关信息16条,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审核机制与流程规范,严格执行“三审”制度,从源头把控公开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常态化、制度化纵深发展。常态化开展历史信息核查清理工作,对失效、死链及错敏信息进行定时清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5年我乡持续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深化与政府网站、“画里大演”公众号等媒体载体的联动协同,进一步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强化政民沟通与互动。严格遵照上级工作要求,及时完成栏目目录的整改与整合,持续优化政务公开目录体系,规范平台栏目设置,明确各栏目信息发布标准与内容导向,提升平台信息检索效率。
(五)监督保障
一是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把关机制,定期对发布内容开展核查与校准,及时排查并整改错漏问题;主动拓宽公众监督渠道,通过开设热线电话、信箱等方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反馈与建议。二是规范信息发布工作的质量标准、发布流程、责任分工和安全规范,持续优化信息分类体系、完善发布审核流程,做到审核责任、发布时效、质量管控 “三落实”,确保每条公开信息真实准确、规范有序,切实维护信息发布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2025年我乡主动接受群众社会监督和社会评议,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责任追究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25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存在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形式固化单一,多以文字原文、正式文件等传统方式呈现,缺乏群众喜闻乐见的创新形式,解读效果也有待提升;二是部分领域信息公开存在滞后性,重大决策、民生事项等关键信息发布不及时、维度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渠道较局限,过度依赖政府官网、公告栏等,导致信息传播覆盖面有限、利用率偏低。
改进措施:一是创新政策解读体系,丰富解读形式,增强政策的可读性和易懂性,提升政策传播实效;二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规范公开流程,建立“收集、审核、整理、发布、更新”闭环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无遗漏、无偏差;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强化多渠道联动作用,优化公开平台建设,建立渠道协同机制,提升信息获取的便捷性,扩大政务公开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