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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12:41 来源:石台县教育体育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教育体育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断总结与自我完善,扎实推进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8条,其中基层政务公开领域764条,重点领域154条。其中财政资金“130条、“ 公示公告”36条,义务教育领域”235条,公共体育信息”38条,“ 教师管理”44条,教育信息”121条等,实现了信息公开栏目全覆盖。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落实三审制,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等原则,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的安全性、规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开,认真做好平台信息更新、日常检查、升级维护等工作,及时按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教育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项工作要求,更新完善内容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及具体负责人员,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加强政务公开能力培训,有效提高相关人员业务能力和法律意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2024年对外发布信息后未收到群众有关意见和建议;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缺乏主动性,更新不够及时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我们将及时更新栏目内容,确保栏目设置的完整性;同时,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并注重意见建议的回复实效性,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二是进一步明确股室职责与任务。我们将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业务股室的职责与任务分工,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三是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们将围绕重点工作,如招生入学、教师招聘、财政经费、教师资格认定等,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提升公众对教育体育信息的关注度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