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9日-2021年8月18日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征求意见,并同步通过平台向相关单位征求意见。2021年8月3日召集个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代表、居民代表进行价格听证座谈会,在充分吸收网友和社会各界意见后,对暂行办法作了进一步修改。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见一览表:
征求意见采纳情况一览表
序号
反馈意见单位
意见内容
采纳情况
1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四章停车收费监管及法律责任中第十四条:停车设施服务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设置信息牌,标明收费项目、车辆类型及分类收费标准、计费办法和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
建议修改为:停车设施服务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设置信息牌,标明收费项目、车辆类型及分类收费标准、计费办法和12315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
已采纳
2
社会公众
建议释放部分免费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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