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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065E/202108-00109 组配分类: 意见反馈
发布机构: 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池州市石台县城区机动车辆停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意见反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8-23
废止日期:
《池州市石台县城区机动车辆停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意见反馈
发布时间:2021-08-23 08:35 来源:县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1年7月19日-2021年8月18日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征求意见,并同步通过平台向相关单位征求意见。2021年8月3日召集个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代表、居民代表进行价格听证座谈会,在充分吸收网友和社会各界意见后,对暂行办法作了进一步修改。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见一览表:


征求意见采纳情况一览表


序号

反馈意见单位

意见内容

采纳情况

1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四章停车收费监管及法律责任中第十四条:停车设施服务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设置信息牌,标明收费项目、车辆类型及分类收费标准、计费办法和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

建议修改为:停车设施服务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设置信息牌,标明收费项目、车辆类型及分类收费标准、计费办法和12315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

 

已采纳

2

社会公众

建议释放部分免费停车位

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