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1.《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十一条: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2.《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三、大力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对贫困劳动力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就业的,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二、政策对象
自然人
三、补贴标准
一次性补贴1500元
四、申请条件
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市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五、申请材料
无
六、办理流程
受理:受理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线下窗口提交的申请;
审查: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法定形式的给予出具审查意见;
办结:符合条件,予以办结。
七、办理时限
即办
八、办理地点(方式)
石台县仁里镇金钱山北路石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就业类综合窗口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电话通知
十、咨询电话
0566-2595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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