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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二、事项简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出现跨统筹地区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
三、办理材料: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网上或移动端办理无需提供材料
四、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①申请人准备齐材料后,前往承办机构服务窗口进行办理;②经办人员进行受理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③审核通过后,经办人员将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并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网上或移动端办理:①申请人自行通过网上或者移动端提交转移申请;②经办人员进行受理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③审核通过后,经办人员将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并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五、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无结果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八、办事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石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窗口
十、咨询查询电话:05666022771
十一、监督举报:0566602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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