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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17XF/202405-00078 组配分类: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发布机构: 大演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服务指南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5-25 发布日期: 2024-05-25
废止日期: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4-05-25 11:32 来源:大演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事项名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二、事项简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出现跨统筹地区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

三、办理材料: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网上或移动端办理无需提供材料

四、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①申请人准备齐材料后,前往承办机构服务窗口进行办理;②经办人员进行受理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③审核通过后,经办人员将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并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网上或移动端办理:①申请人自行通过网上或者移动端提交转移申请;②经办人员进行受理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③审核通过后,经办人员将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并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五、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无结果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八、办事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石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窗口

十、咨询查询电话:05666022771

十一、监督举报:0566602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