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石办秘[2011]43号文件和石办秘(2002)66号文件规定,石台县信访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
2、代表县委、县政府受理来信、接待来访;向信访人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3、处理群众给县委、县政府的来信;承办上级党政机关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访中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
4、负责全县信访数据统计、分析和信访动态的预测、收集、整理和上报。
5、承办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文件的落实情况;负责协调、督促相关单位处理信访问题;向下级党政机关或有关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负责催办督查;检查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及有关部门信访工作。
6、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督促涉事责任主体处理来县到市赴省进京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件。
7、负责全县信访工作理论研究、信访法规宣传和信访干部业务培训工作。
8、负责人民群众建议的征集、调查论证及呈报工作,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石台县信访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群众工作部决算。
三、2014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5.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95万元。
四、2014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6.13万元(2014年财政拨款65.95万元,2013年结余1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33万元,项目支出17.8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4年度决算55.78万元,主要用于县信访局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4年度决算14.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和职工死亡抚恤金。
3.“医疗卫生”2014年度决算1.40万元,主要用机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4年度决算4.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五、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附件:1、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决算表
3、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表
4、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县信访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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