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信访局2017年部门决算
2018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石台县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石台县信访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石台县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石台县信访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石台县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石办秘[2011]43号文件和石办秘(2002)66号文件规定,石台县信访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
2、代表县委、县政府受理来信、接待来访;向信访人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3、处理群众给县委、县政府的来信;承办上级党政机关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访中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
4、负责全县信访数据统计、分析和信访动态的预测、收集、整理和上报。
5、承办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文件的落实情况;负责协调、督促相关单位处理信访问题;向下级党政机关或有关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负责催办督查;检查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及有关部门信访工作。
6、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督促涉事责任主体处理来县到市赴省进京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件。
7、负责全县信访工作理论研究、信访法规宣传和信访干部业务培训工作。
8、负责人民群众建议的征集、调查论证及呈报工作,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石台县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纳入石台县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县信访局本级 |
第二部分 石台县信访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石台县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71.85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71.85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5万元,减少9.4%,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及压缩公用经费支出。
二、2017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1.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85万元。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1.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95万元,占74%;项目支出18.9万元,占26%。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1.85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71.85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5万元,减少9.4%,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及压缩公用经费支出。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85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5万元,减少9.4%。
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公用经费开支;二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1.8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5万元,减少9.4%。。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公用经费开支;二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61.86万元,支出决算为7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其中基本支出52.95万元,占74%;项目支出18.9万元,占26%。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2.96万元,支出决算为59.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调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4.55万元,支出决算为5.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调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1.53万元,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4月调出1人,8月才进入1 人。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39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82万元,支出决算为3.5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调,公积金也随之上调。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县信访局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石台县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5.6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石台县信访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石台县信访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信访局按照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的原则,对1个项目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18.9万元。全年共组织对1个项目(部门整体支出、政策)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资金18.9万元。评价结果显示,项目实施满意度达99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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