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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0-01-20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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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台县曙光西路8号政府大楼二楼。联系方式:0566-602253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不断强化平台网站建设能力,提升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程序,政务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加大决策公开力度。认真梳理县政府即将出台的文件,将涉及企业和公众切身利益的文件第一时间向公众征集意见。畅通意见征集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二是做好执行和结果信息公开。积极与县司法局对接,做好规范性文件发布工作。确保文件与意见征集、意见反馈、政策解读等实现多项关联。做好办公室财政资金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财政预决算与“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严格公开标准与程序。强化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坚持“应公开、尽公开”。三是推动管理和服务信息公开。及时督促各部门更新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常态化更新目录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一是根据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变化,及时更新并发布了依申请公开条件、流程说明以及受理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确保政务公开网上申请平台的渠道畅通。二是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做好信函、来访申请的登记、办理工作。2019年,我办共收到3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其中自然人申请2件,科研机构申请1件。按照程序及时公开答复,未向申请人收取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等依申请公开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明确工作机构,确立由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各科室密切配合、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始终将政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规范性作为“生命线”,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转载发布官方权威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安全、可靠。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对全县网站进行集约化管理。积极与市数据资源局对接,协调推进我县网站平台提档升级工作。指导督促各乡镇及县直部门按照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进行目录调整,按“五公开”进行分组分类。二是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召开专题培训会,对政务公开业务经办人员进行集中培训,邀请网站技术人员对后台操作流程进行现场演示,增强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

(五)监督保障。一是完善工作体系。建立“月调度、季督查、年考核”的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加大新《条例》宣传学习力度。着力深化政务公开,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府信息公开页面悬挂《新条例》宣传飘窗。多次组织我办业务人员学习《新条例》相关文件精神,准确把握理解条例内容并贯彻落实到工作实际中。对照新《条例》并结合省市对县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及时开展信息公开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工作。三是狠抓整改落实。根据主管部门测评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报告整改情况,确保工作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5

15

30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1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1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1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发布模式较为单一。

(二)改进情况: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任务,切实将工作抓在日常,问题解决在日常;三是要不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切实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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