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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1-21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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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台县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台县曙光西路8号政府大楼二楼,邮编:245100,电话:0566-3295966,传真:0566-602287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问题,优化公开平台,强化公开力度,深化政策解读,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和服务群众能力。

(一)主动公开。持续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建设,2024年,我办公开发布各类信息共计2941条。聚焦重点决策部署,优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题,常态化更新“高质量发展”“助企纾困”等专栏信息,集中发布我县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等宣传信息37条。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图片解读、动漫解读等各类政策解读42条。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累计发布回应信息82条。

(二)依申请公开。突出便民服务要求,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严把程序关、法律关、审查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4年,我办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并在规定时间内依法答复申请人,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明确“三审”制度,对发布内容细致审核,层层把关,确保公开发布信息准确、规范、安全。强化公开发布信息管理,及时排查清理历史无效信息、说明性信息等,切实防范信息汇聚引发的风险隐患。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领导信息、内设机构等基础信息,紧贴群众需求,重点公开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民生保障以及其他法定公开等领域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线上坚持技术托底,对服务器、页面显示等开展功能检查和安全检查,建设安全规范健康的网络环境。加强网站集约化建设,集中优化栏目设置,完善政策文件推送录入政策通事项。线下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图书馆和政务公开专区设置查阅点,最大程度方便群众检索和浏览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推进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严格压实各发布主体责任,持续跟踪问效。加强业务培训指导,组织召开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围绕信息公开规范化发布、基层“两化”领域及提高政策解读质量等方面,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认真对照最新考核指标加强自查评估和自我监督,根据省市巡查反馈问题及时抓好整改,认真分析研究,强化举一反三。2024年,我办主动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2

67

6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更新时效性与规范性不足。信息公开部分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公开缺乏时效性,政策文件录入政策通格式细节不够规范严谨。二是政务公开培训力度有待加强。培训涉及内容不够全面具体,依申请公开方面培训力度较为薄弱。三是政策解读形式与质量有待提升。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的案例较少,且不够规范和深入,未参照高质量解读案例改进完善自身解读内容,整体解读质量不高。

改进措施:一是抓更新提效率。进一步推进政策文件、重大决策预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及民生领域等重点栏目信息发布,加大重要信息联动传播力度,定期及时更新信息公开各栏目内容,确保政务信息转载发布时效性。二是抓培训提能力。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对新接手业务人员着重加强培训,同时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针对性,切实提升业务人员的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能力。三是抓解读提质量。进一步督促政策文件起草部门落实政策解读主体责任,对起草部门提供的政策解读稿加强审核把关,要求向高质量解读看齐。同时,鼓励各单位采取政策问答、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图表图解、动漫视频等多种方式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丰富解读载体、活化解读形式,切实提升政策文件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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