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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1-26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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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办紧紧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和重点问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68条,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布相关信息,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透明、便民。根据信息公开事项目录要求,公开涉及市场主体、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就业稳岗、生态环保、乡村振兴、基本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信息,加强基层两化工作的经验总结与推广,完成重点公开事项目录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办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申请人。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成全县统一的现行有效政策文件库,统一规范政策文件数字化发布格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23件。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规范管理,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为群众提供的信息内容全面、权威准确、方便查阅。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前审核,确保发布的信息规范及时、完整、正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升级、优化县官方网站,丰富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开设专题栏目,专题报道公众重点关注问题。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专区等渠道加强县政府公报传播,方便群众查阅,全年共编发政府公报2期,提供word和pdf下载服务,同时,在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设置查阅点,最大程度方便群众检索和浏览政府信息。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不断升级。加强对政务新媒体发布监管,通过县政务新媒体监测平台及时监测和处理违规问题,有效防止各政务新媒体出现信息发布错误等违规行为。

(五)监督保障

召开培训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加强政务公开理论知识学习。2023年,我办共组织召开5次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会议,参与人数达200余人次。加强监督管理,抓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自查自纠工作,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及整改时限,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将政务公开各项任务推进情况纳入绩效考评,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确保落实到位。2023年,我办主动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1

1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惠企便民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政策精准解读的到达率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仍需持续提升等。

下步,我办将通过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打通政策性文件公开的“最后一公里”,在“助企纾困”等专题专栏提供检索和政策解读链接,便利公众查阅和获取,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提升社会满意度;二是积极探索多样化政策解读,不断丰富解读材料形式,探索通过音频、图文、动漫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提高解读质量,增强政策解读的实效;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努力提高我办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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