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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残联2019年决算公开

阅读次数: 作者:丁向颖 信息来源:石台县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时间:2020-09-09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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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残联2019年度部门决算
















2020年9



   


第一部分  石台县残联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石台县残联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石台县残联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石台县残联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石台县残联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本部门机构由机关本级和 1 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组成,在岗6人,退休6人。

根据 石编字[1994]8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代表政府管理残疾人;

2.代表残疾人,服务残疾人;

3.开展残疾人的康复、就业、救助、教育、培训及维权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石台县残联2019年度部门决算由局本级组成(所属事业单位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未独立核算,由县残联本级统一管理)。与预算比较,增加0户。

纳入石台县残联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县残联局本级


第二部分  石台县残联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表无数据)

(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石台县残联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316.54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316.54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99.08万元,增长169%,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长23.67万元,为人员工资正常增长;二是项目支出增加175.41万元,主要增加残疾人之家(站)建设项目110万元,增加0-6岁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同时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全部纳入本局决算,及其他项目正常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合计316.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6.54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合计316.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68万元,占35.91%;项目支出202.86万元,占64.0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16.54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316.54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收入总计各增加199.08万元,增长169%,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长23.67万元,为人员工资正常增长;二是项目支出增加175.41万元,主要增加残疾人之家(站)建设项目110万元,增加0-6岁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同时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全部纳入本局决算,及其他项目正常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6.54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一是基本支出增长23.67万元,为人员工资正常增长;二是项目支出增加175.41万元,主要增加残疾人之家(站)建设项目110万元,增加0-6岁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同时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全部纳入本局预算,及其他项目正常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6.5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收入总计各增加199.08万元,增长169%,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长23.67万元,为人员工资正常增长;二是项目支出增加175.41万元,主要增加残疾人之家(站)建设项目110万元,增加0-6岁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同时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全部纳入本局决算,及其他项目正常增长。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6.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91万元。(其中残疾人事业支出281.25万元,退休人员支出19.921万元,基本养老保险支出6.66万元。)占97.2%医疗卫生类支出2.43万元,占0.8%住房保障(类)支出6.2万元,占2%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8.51万元,支出决算为316.54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长23.67万元,为人员工资正常增长;二是项目支出增加175.41万元,主要增加残疾人之家(站)建设项目110万元,增加0-6岁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同时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全部纳入本局决算,及其他项目正常增长。其中基本支出113.68万元,占35.91%;项目支出202.86万元,占64.09%

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85万元,支出决算为4.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缴费基数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9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发离退休人员2018年度及以前年度目标考核。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8.07万元,支出决算为74.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发职工2018年及以前年度综合考核奖。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8万元,主要残联运行方面的管理事务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年初预算为24.66万元,支出决算为56.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主要是省市级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部分纳入本级决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04万元。主要为财政代缴行政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年初预算为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决算调整为就业与扶贫(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1.28万元,支出决算为128.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9.84%,主要是追加残疾人家(站)建设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对工伤保险基金补助。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对生育保险基金补助。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58万元,支出决算为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

13、住房保障(类)(款)住房改革(项)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92万元,支出决算为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3.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救济费、助学金、奖励金、、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残联2019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石台县残联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万元,比2018年增加6.85万元,增长210%,主要原因是2019年为残疾人证集中到期换发年度,及脱贫攻坚年度,下乡上户服务次数大幅增长及其它办公费用正常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石台县残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万元,为残疾人辅助器具支出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1231日,石台县残联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县财政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本部门2019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评价,共14个项目,涉及资金202.86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100%。完成符合条件的394名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申请申报及发放工作。其中:省药补对象294名,市扩面药补对象100名;完成市县残联统筹资金扩面对54名建档立卡贫困精神残疾人1000元药费补助的发放工作;完成16名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其中:脑瘫儿童3名、智障儿童6名、听障儿童3名、孤独症儿童4名;为5名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和1名儿童适配辅具,完成11名残疾人假肢装配、30名困难白内障患者免费康复复明手术、40名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为20名贫困听力残疾人验配助听器,为140名贫困肢体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发放燃油补贴3.64万元。免费为贫困残疾人发放轮椅、拐仗等辅助器具170余件;完成全县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16853人次,发放资金计157.40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9707人次,发放资金计97.90万元。完成了一户多残和未享受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发放工作。发放一户多残补贴210户,428人,发放资金25.68万元;完成全县1719名二代残疾证到期换证工作;完成“残疾人之家、残疾人工作站”双基建设工作,完成了6个“残疾人之家”,59个“残疾人工作站”建设,所有场地、挂牌工作已全面完成。家、站建设所需康复辅具及办公器材已完成招标采购;完成2774名重度残疾人城乡居民医疗和养老保险核查代缴工作;完成150余名精神残疾人二代证换发及疑似精神残疾人鉴定办证工作;完成残疾人就业年审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完成30名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和适用技术培训4期,累计参加200余人次,扶持就业年龄段、自谋职业的残疾人及能人大户发展种养业、加工服务业80户,残疾人“阳光大棚”5户,建立阳光助残就业扶贫基地1个,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业15名;

开展宣传文体活动,宣传惠残政策宣传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完成5417名持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完成4279 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做好残疾人教育工作;为1名贫困在校残疾儿童申报彩票公益金助学金,补贴3000元。给予3名全日制在校残疾大学生(含大专生、本科生),每人每年1500元助学补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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