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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9 00:00 来源:石台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

石台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11日至2019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台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台县仁里镇仙寓路3号, 邮编:245100,电话:0566-6022944,传真:6027551)。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统计,现将本单位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概述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农业农村局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和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促进勤政廉政建设,提高农业行政工作的管理服务水平,逐步实现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县农业农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公开办事制度和内务管理制度,为全年顺利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以解决人民群众特别是全县广大农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以提高全局内部的管理水平和全体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水平及机关权力运行透明度与办事效能为目的,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一年来,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调度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了责任分工,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按照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办事,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三)重点领域、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9年,县农业农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综合运用文字、图像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围绕农业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政策等重点领域及公众关切的问题,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四)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公开的主要内容

县农业农村局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设置“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提案议案办理、机构设置、人事信息、财政资金、行政权力运行、网上政务服务、招标采购、精准脱贫、强农惠农、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20项二级目录,其中,重点领域类目录中设置2项三级目录,2019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13余条,基本实现农业农村领域全覆盖。

2、信息公开平台

通过明传电报、局文件、局网站等公开政府信息。

(五)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9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加大保密审查力度。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起来,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从起草、制作、更新、签发、发布,均严格程序操作,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建立政府信息网站发布审查制度。到目前为止,未发生信息泄密事件,也没有发现违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要求的情况。积极开展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例行监督检查,要求各单位定期开展信息安全工作自查,并及时将自查情况上报局办公室。对各单位信息安全保密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并报送整改结果。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由局办公室牵头,下属各科室积极配合,共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各科室、部门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对政府信息逐项进行全面审查,使每条信息都能得到系统管理。按照统一格式、统一规范的要求,制定信息公开流程图。所有信息主体、依据、运行程序都要通过单位科站室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层层把关审核,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运行。

(十)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8件、政协委员提案16件,分别涉及农业产业化、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土地流转、农业特色产业、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的内容。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调研,各项建议提案全部落实到位,圆满完成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1

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4

+1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3

+5

5

行政强制

7

+1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426.9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需要丰富。

2、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局网站综合服务水平需要提高。

3、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需要继续完善,信息公开侧重点需要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结合局重点工作,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多样性,加强局网站等信息公开媒体建设,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积极主动的公开信息。

2、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各股站业务工作考核相结合,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流程,完善考核、评议、监督等管理办法,建立长效机制。

3、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