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石台县丁香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公开年报”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台县丁香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石台县丁香镇人民政府3楼办公室,电话:0566-6542161,邮编:245110,传真:6542161)。
总体情况
2019年,石台县丁香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统筹推进政策解读等重点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了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和现代治理能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丁香镇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设置“本级政府文件、重大决策预公开、政府工作报告、政府会议、国民经济与社会规划发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建议提案办理、政府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财政资金、应急管理、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运行、网上政务服务、招标采购、精准脱贫、基本医疗卫生、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等40项一级目录,21项二级目录,2019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40余条。
1.《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机构设置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机构设置类信息5条,其中机构简介4条、委领导简介1条,含了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委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等信息。
2.《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划计划信息公开情况。本年度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信息2条。
3.《条例》第二十条第(四)项: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公开情况。本年度公开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4条。
4.《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情况。本年度公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以及专项资金和部门项目等财政资金信息18条。
5.《条例》第二十条第(十)项: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公开情况。本年度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包括交易公告和中标成交公告110条。
6.《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项: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本年度发布精准脱贫信息30条,教育信息18条,基本医疗卫生信息7条,社会保障信息32条,促进就业信息25条。
7.《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二)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本年度公布应急管理信息33条,其中应急预案6条,预警信息10条,应对情况4条,应急常识13条。
8.《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三)项:环境保护、公共卫生情况;本年度共发布此类信息24条,其中生态环境信息7条,美丽乡村信息17条。
9.《条例》第二十条第(十四)项:公务员招考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单位招录4名公务员,产生招考信息10条。
10.《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五)项: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本年度公开权责清单信息2条,公共服务清单2条,权力运行结果信息4条,人口计生信息7条,社会保障类信息32 条,农村危房改造7条,政策解读信息29条,回应关切信息14条。
11.《条例》第二十一条:乡(镇)人民政府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筹资筹劳、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本年度,我镇发布农业农村政策9件、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7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4件、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4件、土地征收4件、房屋征收4件、筹资筹劳4件、社会救助信息20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镇开通了门户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网络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年度暂无此类情况受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着力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形成了分管领导亲自抓,各办成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二是健全各项制度。我镇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泄露。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落实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依据《关于做好池州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池数资函〔2019〕131号)要求,对原有网站进行全面评估,提出页面设计要求,根据工作需要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升级后的门户网站集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三大功能于一体,进一步提高了网站的服务效率和品质。二是规范公开标准。依据《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各重点领域,逐项梳理建立了本机关主动公开标准目录体系,进一步规范了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时限、主体责任,最大限度让群众知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全镇干部根据自身岗位开展岗位承诺、实事承诺并公开亮化,接受群众监督,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二是完善外部监督。通过社会监督加强对政务、村务公开的监督力度,要求各部门同志对全镇政务公开工作予以监督。对公开不及时,效果不理想,以及公开中弄虚作假的行为从严查处,保证了政务公开的严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 | 0 | 3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7 | +3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 | 0 | 0 |
行政强制 | 2 | 0 | 1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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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重视程度不够,主动满足群众公开需要的意愿不足。二是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政策解读内容有待丰富、详实。三是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服务人民群众信息需求,着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维护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各领域公开内容,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目录,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力度,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服务社会管理创新。
三是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方法举措创新。进一步整合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围绕公众关切梳理、整合各类信息,建设相关专题,使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