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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16:26 来源:石台县交通运输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健全制度,围绕重点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我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规范发布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2023年,我局过政府网站公开555条政府信息,点击量67242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对政务公开工作严格保密审查及内容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发布内容的准确性、规范性、有效性。2023年,我局未发生网络失密、泄密事件及重大网络舆情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维护、更新网站信息,加大平台建设管理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数质”双提升。

(五)监督保障。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重点工作管理,定期对公开信息的数量、内容、审查程序、时效性等进行专项自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落实整改,并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2023913日,我局收到《石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石检行公建〔202317号),反映发布的道路交通运输从业资格证注销人员名单和道路运输证注销明细中涉及公民身份证号码未去标识化处理,我局立即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涉及公民个人信息依法进行了去标识化处理后重新发布。同时对公开的政务信息中是否存在涉及泄露个人隐私的信息进行了全面排查。经排查,未发现有涉及泄露个人隐私的信息进行公开。今后我局将以此为鉴、举一反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够严谨;二是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还不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不足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提高工作标准,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一是加强日常信息发布审查把关,从源头上避免错敏字出现;二是加强对已发布内容的定期检查,确保问题迅速及时改正。特别是发现错敏字时,立即更正;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增强公开意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