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矶滩乡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16:36 来源:矶滩乡人民政府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本年度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矶滩乡办公室联系(地址:矶滩乡人民政府办公楼3楼党政办,邮编:245104,电话:0566-6451061,传真:645106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矶滩乡人民政府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围绕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积极主动公开,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建设,完善公开制度,深化公开内容,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

2023年,矶滩乡紧紧围绕各项中心工作和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全面梳理发布各类信息。今年共计发布自然资源、农村危房改造、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救灾、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等栏目688条信息。其中主动公开公共服务、法治宣传教育信息15条,救灾信息15条,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信息107条,回应关切、监督保障信息14条,其他领域信息共537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要求及时更新依申请公开相关内容,明确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以及答复时限。2023年,矶滩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牢固树立信息保密意识,对信息进行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公开的所有信息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三审”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与业务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形成合力,切实做好信息审核发布工作,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进一步探索政务公开工作新发展,增强公开深度和覆盖面,矶滩乡积极拓展公开的形式和渠道。线上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社会热点信息,线下则通过政务公开栏、公示栏、LED屏等发布各类信息。

(五)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培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三审”制度,各部门、村居积极配合,共同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强化考核,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对工作开展好的部门、村居进行通报表扬,对被动应付的给予通报批评,对违反信息公开考核制度规定的予以责任追究。2023年,我乡未发生政务公开工作不力被责任追究的情况。

2023年,我乡对外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全年未收到投诉举报。全年社会评议良好,未产生责任追究相关问题和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专业能力不足。具体经办人员,对政务公开考评细则理解不够透彻,被动等待上级布置任务较多,主动提前发布信息的意识不强,业务能力有待改进。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质量参差不齐,信息收集渠道单一,公开时效性需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业务人员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主动向县公开办工作人员请教,加强自学,向政务公开考核优秀等次的乡镇学习,做好每次的反馈问题整改,不断提高具体经办人员专业水平。二是落实落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乡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为抓手,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密切配合,持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紧盯时间节点,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