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情况
2020年,石台县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聚焦主题主线,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强化政策解读和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需求,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有效促进全县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和工作规范性。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结合工作实际,设置“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提案议案办理、机构设置、人事信息、行政权力运行、网上政务服务、招标采购、精准脱贫、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二级目录。
2.围绕“两化”目录推进主动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户籍管理”项目编制及信息发布工作。2020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10余条,基本实现全覆盖。
3.持续落实“放管服”改革。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石台县公安局在办公地点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开通了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明确工作机构,确立由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工作制度,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工作中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监督保障。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印发《关于分解落实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明确主体责任和时限,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持续推进。二是加强《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积极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组织机关干部专题学习《条例》,完善依申请公开栏目。三是狠抓整改落实。根据主管部门测评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报告整改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