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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6 10:46 来源:石台县公安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2025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26条,聚焦财政、户政服务、治安管理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招标等关键信息,有力保障群众对重点领域工作的监督权。

依申请公开。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案件。

政府信息管理围绕群众需求,聚焦重点领域,加强信息公开,推动公安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开展保护公民个人隐私、网站错敏信息专项排查,加强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风险排查,防止信息汇聚引发风险。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石台公安在线"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速度快、互动性强的优势,及时发布警务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提供便民服务,实现传统平台与新媒体优势互补、协同发声。

)监督保障。一是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严格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二是建立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责任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不断完善栏目设置和信息发布准确性和时效性;三是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0

行政强制

31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454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足,部分领域信息公开停留在表面,缺乏针对性和实质性内容,未能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仍以文字解读为主,互动式、沉浸式解读手段运用不足,难以满足群众多元化的需求。

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深化公开内容,聚焦群众关注的焦点和难点问题,动态调整公开重点,持续扩大执法公开领域与事项范围,强化对惠民利民政策的多元化、接地气解读,提升政策透明度和公众获得感;二是创新解读形式,对重要政策性文件,注重运用动漫、视频等方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及时传递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