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台县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台县曙光路9号林业局二楼, 邮编:245100,电话:0566-602224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石台县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文件要求,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共265条。其中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4条。
1、全面加强用权公开。根据单位人事变动,及时更新负责人信息,完善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为提升用权透明度,我局本年度共发布行政权力清单3条,分别是2020年度石台县林业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石台县林业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单、2020年石台县林业局权力清单。发布公共事项服务清单1条。同时,我局进一步加强行政用权过程信息公开,加大重大决策的公开力度,积极采取座谈会、在线征集等形式,扩大重大决策的知晓度,提高决策的公开性、透明性。本年度。我局共发布意见征集6条,其中包括《关于召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暨“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座谈会的通知》、《关于征求<石台县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等。我局按季度公开政府重点工作的进展境况,进一步提高工作执行力。
2、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我局围绕当下工作实际及社会热点话题,对新出台的政策文件进行解读,不断提高解读质量,从而提高政策知晓率。本年度,我局共发布政策解读19条。其中,上级解读10条,本级解读9条。解读涉及新修订《森林法》、《石台县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实施方案》、《石台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石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等政策法规文件。
3、围绕“放管服”改革,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根据我局工作实际,及时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加强市场监督,优化营商环境。本年度,共发布行政许可审批结果10条,行政处罚结果19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8条。
4、围绕“林长制”改革工作,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本年度,我局共发布林长制改革工作信息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县林业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县林业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抓落实。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由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股、森防站、营林站、计财股等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牵头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2、实时动态管理,优化公开内容。县林业局落实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实时动态更新,提高林业工作透明度。细化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使每一项信息公开栏目落实到具体股室,进一步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行和全面性。
3、严格保密审查,保障信息安全。县林业局严格明确相关科室、人员在信息公开各环节的保密审查责任,同时对已经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全面排查,切实做到了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进一步保障了信息公开的安全性。
(四)平台建设
我局根据需要更新的政务信息数量和内容,重新对信息公开专栏目录进行调整设置,保证每个目录内容丰富,更新及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有效的政府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和公共服务平台。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抓好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信息保障工作。制定了《石台县林业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分解表》,细化工作任务,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根据每一季度全县第三方测评结果,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问题查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积极参加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现场办公会,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时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9 | 0 | 842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1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71 | -3 | 111 |
行政强制 | 2 | +11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37 | 700.9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石台县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按照县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以下问题:政策解读方式单一,解读效果有待提升;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全面,信息时效性还有待提高。
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提升政策解读质量。进一步落实政策解读机制,严格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步发布。拓宽解读渠道,丰富解读方式,充分利用图表、漫画、音视频等通俗易懂的形式,方便公众理解。
(二)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增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提高信息时效性。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围绕保障民生和民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回应社会关切,重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