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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公开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5条。
一是围绕林业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及时、主动公开林长制工作落实、森林防火、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病虫害防治、林业产发展等工作信息,在森林防火期内,我局及时发布《禁火令》,便于公众了解监督。二是拓展互动形式。积极拓展与公众的互动渠道,选取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主题开展在线访谈。例如,成功举办了以“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 共建和谐生态家园”为主题的在线访谈活动,深入解读和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并在线解答了公众关于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具体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同时,由局主要负责人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监督管理的通知》等重要政策文件进行权威解读,详细说明政策制定的背景、依据、主要内容和监管要求,有效提升了政策透明度和公众理解度。三是强化行政权力公开力度。严格按照行政权力公开时限要求,及时准确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事项,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年度抽查计划、抽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增强了监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局共收到并依法按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在办理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时限要求,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定期对门户网站等公开平台上的历史信息进行排查和梳理,重点对表述不准确、不规范、已过时效或无效的信息进行集中清理和整改。本年度共清理、更新和整改各类信息30条,有效确保了政府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减少了因信息滞后可能引发的舆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梳理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架构,及时调整、完善信息公开栏目。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任务和绩效考核体系,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推进、责任部门落实的工作机制。通过实施日常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开内容、程序、时效进行量化评估,并将结果作为部门及个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同时,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未按规定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当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确保监督保障落到实处。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6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内容深度有待加强。部分信息公开不够深入,关键实质性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下一步,将强化重点领域公开清单,重点围绕财政资金、项目建设、行政执法等群众关切领域,不仅公开结果,更注重公开过程性信息,如项目进展、绩效评估数据、执法依据及标准等,以增强公开的实质内涵。
二是政策解读互动参与性有待提高。政策解读形式仍以文字为主,运用音频、动画等生动直观形式进行解读的能力有待加强,与公众互动性不足,反馈机制有待健全。下一步,建立健全政策咨询和反馈渠道,对公众在解读后的留言咨询做到及时响应、限时办结,形成“发布-解读-回应-反馈”的闭环管理。
三是政务公开信息精准度有待提升。对专业术语的表述存在不够准确、严谨的现象,在思想认识层面还需提高。下一步,我局将着力提升信息的准确性。强化信息发布审核,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建立动态优化机制,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进行复查,及时修正表述不清或过时的内容,针对性优化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准确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