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石台县林业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石台县林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08:58 来源:石台县林业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指导办公室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林业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327条。有效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聚焦重点领域深化政务公开。加大林长制信息公开。2022年我局围绕深化林长制改革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公开林长制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日常工作推进情况,2022年我局发布林长制相关信息5条。二是丰富政策解读,着力完善丰富解读方式,全面提升重大政策解读质量,明确解读范围,规范解读程序,促进政务公开更加便民利企。重点体现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等实质性内容。2022年公开主要负责人解读1篇,上级解读5篇,其中,图片解读1篇。其他解读3篇。三是重点提升行政权力公开,促进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及时调整公开本年度权责清单、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公开林业局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权责清单工作运行流程图、审批服务指南、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便民便企服务。同时,在规定工作日内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等内容,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之下,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四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布林业日常工作信息、宣传林业成果。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政务服务水平。2022年度共计办理4条部门邮箱留言,并通过1场新闻发布会就本年度林业重点项目——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工作进度进行详细介绍。围绕惠民补贴政策、省级环保督察、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等工作进度予以公开,共发布主动回应11条。加强了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增进了公众与林业的相互理解和相互支持。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和信息审查责任,把好保密审查关。今年以来,未发生失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认真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公开程序。完善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完善石台县政府网站“三审”制度,明确各阶段审查人员,责任到人,为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了制度支撑。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严密防范网络意识形态渗透,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五)监督保障。

一是积极参加县政务公开办举办的培训会议,并根据每季度测评结果,积极完成整改。二是制定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表,把任务分解到各股室,年终根据任务分解表,对各股室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考核,考核结果与年终创先争优挂钩。三是积极接受社会评议,今年以来,对外发布信息后未收到群众有关意见和建议。四是本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1、我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承担。没有专门的工作机构,工作人员都是兼职承担,且承担其他工作任务重,无足够的精力保障工作实施;人员的相对专业性、稳定性难以保障,不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2、思想上个别同志不重视,有时需要办公室催促相关股室收集信息。3、具体工作人员缺乏专业的知识,对有关理论和政策的学习以自学为主,学习不够,掌握不透彻,成为工作中的自身短板。

改进措施:一是领导重视,专门多次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把需公开的信息目录分解到相关股室,划定责任人,确保信息公开主动及时。二是固定专人负责局政务信息工作,组织参加县政府信息公开办举办培训及网上自学、向同级部门学习等多种形式,积极学习政务信息公开政策、理论和具体实操知识,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