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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人社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22-01-20 00:00 来源: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石台县人社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石台县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网址:https://www.ahshitai.gov.cn/OpennessAnnualReport/show/4274.html)。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台县人社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台县仁里镇和平南路劳动巷3号,电话:0566-3296983,邮箱:651168130@qq.com,邮编:2451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石台县人社局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规章集中公开等相关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县政务公开办指导下,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建设,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高政策解读质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做好人社惠民惠企政策宣传,扎实推进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围绕县委县政府主要工作,聚焦社会群众需求,深化人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年在石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421条,涉及就业创业社会保险部门动态、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和热点、难点问题,发布政策解读3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在办公地点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开通了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1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并已依法答复完毕,从申请主体上看,自然人申请1件;从申请方式上看,网络申请1件。全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有关股室共同参与、局办公室专职负责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由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牵头,负责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组织实施和联络协调。

(四)平台建设方面。2021年,我局按照县政务公开办要求,“脱贫攻坚”栏目变更为“乡村振兴”栏目,同时加强对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信息的内容更新。强化新媒体平台运用,利用“石台公共就业”微信号及时发布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活动预告,宣贯各类人社政策法规,2021年共发布信息132条,不断提高工作实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同时要求机关各股室、直属机构确定专人收集本部门的应公开数据,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提升工作水平,局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当前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进行专题部署。同时强化业务培训,2021年参加由县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各类政务公开工作调度会、培训会3次,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三是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内容审核制度。凡是需要在政务公开栏公开的内容,一般事项报局分管领导审核批准,重大事项报主要领导审核,同步报送信息发布保密审批表,经审核同意后才能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渠道需进一步拓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局限于县政府网站,未能很好地利用政务新媒体传播政府信息,对本单位微信公众号的管理不够深入。二是主动公开的能力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主要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兼任,由于身兼数职,一定程度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完成质量,且专业水平和业务技能也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围绕落实《条例》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持续做好人社惠民惠企政策信息的发布与解读,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手段,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实、群众积极关心的社会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县人社局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