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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石台县人社局一直坚持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秉持“民生为本、服务为本”原则,做好全县就业创业工作,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和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以政务公开平台为载体,立足社会保险工作,公开参保业务流程、社保减免政策、网上办事渠道等;认真帮扶重点人群就业,多渠道发布岗位信息,全方位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就业创业领域信息公开水平;致力于打造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办事,不断提升社会保险领域信息质量和效率。
(一)主动公开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837余条,其中政策法规文件6条、规划计划类发布3条、政策解读发布13条,公开信息主要集中于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建设、重点民生栏目等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和办理流程,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存档程序。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有关股室共同参与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对标政务公开考核指标,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开展敏感词、严重错别字、个人隐私信息排查工作。按要求更新,补缺补差,确保栏目信息发布规范度和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积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利用新媒体加强新闻宣传,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通过“石台公共就业”微信号及时发布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活动预告,宣传各类人社政策法规,2022年共发布信息227条,不断提高工作实效。
(五)监督保障
一是提升工作水平,局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当前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进行专题部署,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安排专人定期对发布的公开信息进行巡查。同时强化业务培训,组织信息发布人员学习各级网站、媒体,从而了解准确的用词、用语;组织学习每月网站、新媒体的相关通报,准确掌握各类易错点、问题点,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审核。严格信息审核制度,信息提供股室采取三级审核机制,即信息拟稿人、股室负责人以及主要领导审核,确保信息准确真实,经审核同意后才能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2022年,对外发布信息后未收到群众有关意见和建议,我局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思想认识不深,未对信息的准确性进行仔细核验,导致在政府公开信息中出现用语表述不规范。
改进措施:一是高度重视、部署展开。我局局长张小照立即组织召开专题部署会,组织班子成员、各科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学习通报内容,切实提高全局人员的思想重视程度。而后由就业中心主任余刚牵头成立整改小组,具体落实此项工作。二是认真细致、排查整改。整改小组还对人社局在政府公开网站发布的信息,逐条搜索,检查核实,暂未发现信息存在类似违规或表述内容不够准确情况。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审核。严格信息审核制度,信息提供股室采取三级审核机制,即信息拟稿人、股室负责人以及主要领导审核,确保信息准确真实,经审核同意后才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